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
用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3.10.10 | ||||
地理位置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八千乡梅河路与志洋路交叉口 | 联系人 | 张百灵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坡刘门站共有一线生产人员4人,东南调压站共有一线生产人员4人。一线工人工作班制为四班三运转(8:00~16:00,16:00~24:00,0:00~8:00),工作时间为8h,平均每周工作5天。 | ||||||
项目负责人 | 韩国杰 | 报告完成日期 | 2023.9.28 | 报告编号 | ZHTJ/ZW-DP-2023-016 | ||
现场调查人 | 刘书坤、段文龚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9.13 | 企业陪同人 | 张百灵 | ||
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 耿伟杰、刘书坤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3.9.15 | 企业陪同人 | 李飚 | ||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噪声:用人单位工艺操作技术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高温:用人单位工艺技术操作工接触的高温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工频电场:用人单位工艺技术操作工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在生产过程中正常开启除尘设施。 (2)监督作业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在粉尘超标的作业岗位设置除尘设施。 (4)管理组织要切实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5)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安排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发挥防护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开启现有防护设施,对维护保养的设备应补充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维修记录。 (7)在公告栏公布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现场调查及现场采样检测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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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