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
用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 新乡市利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3.7.16 | ||||
地理位置 | 新乡市长垣市满村镇总部产业园B区3号4号 | 联系人 | 许总 | ||||
项目名称 | 年产3.8万件Ⅰ类、Ⅱ类医用卫生材料项目 (一期年产2.06万件Ⅰ类、Ⅱ类医用卫生材料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项目简介 | 新乡市利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投资金额拟为3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2.06万件Ⅰ类、Ⅱ类医用卫生材料。用人单位总劳动定员为29人,其中一线生产人员26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 | ||||||
项目负责人 | 王树华 | 报告完成日期 | 2023.7.8 | 报告编号 | ZHTJ/ZW-SJ-2023-002 | ||
现场调查人 | 现场调查时间 | 企业陪同人 | |||||
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企业陪同人 | |||||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有害因素:棉尘、聚丙烯粉尘、聚乙烯粉尘、环氧乙烷、二氧化碳、盐酸、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频电磁场。 在建设施工期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木粉尘、砂轮磨尘、玻璃纤维粉尘、岩棉粉尘、其他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酮类化合物、酯类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铅及其无机化合物、汞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沥青烟、汽油、甲醛、煤焦油、异氰酸酯类化合物、臭氧、噪声、紫外线、红外线、工频电场、高温、振动等。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1号修改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行业以及“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中的“塑料制品业”(C292)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严重”;结合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及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综合判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要求设置有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救援设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职业卫生管理。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设计专篇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测各作业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在建设期或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 审查结论: 同意修改后通过《设计专篇》评审,《设计专篇》按评审组意见修改完善,经评审组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 ||||||
现场调查及现场采样检测影像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