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2019年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用人单位判断用人单位属于“二制造业”中“(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 专用化学品制造”,结合检测结果,综合判定新乡市华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为“严重”。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生产车间内的通风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发挥防护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开启现有防护设施,保证管道通风量和通风效果。 (2)定期对储罐、管道连接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3)为生产车间作业工人发放符合要求的防毒面罩和防噪声耳塞,指导和监督作业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特别是生产车间中接触40h等效声级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格式操作工、偶联操作工、水解操作工和结晶操作工。 (4)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安排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在公告栏公布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管理组织要切实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7)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8)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