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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案例

ZHTJ/ZW-DP-2023-009河南联和聚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分类:职业卫生评价案例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2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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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

用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联和聚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8.24

地理位置

郑州市新郑市神州路北段尹庄东侧8

联系人

范涛

项目名称

河南联和聚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项目简介

河南联和聚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520日,总投资额992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聚乙烯塑料薄膜5000吨。用人单位总劳动定员为31人,其中一线生产人员19人,行政后勤管理人员12人。

项目负责人

段文龚

报告完成日期

2023.8.18

报告编号

ZHTJ/ZW-DP-2023-009

现场调查人

高阁、段文龚

现场调查时间

2023.7.18

企业陪同人

范涛

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高阁、刘焰

采样检测时间

2023.7.24

企业陪同人

范涛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臭氧、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检测结果:

总粉尘(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用人单位的作业工人接触总粉尘浓度不超标。

臭氧:用人单位的作业工人接触臭氧浓度不超标。

噪声:用人单位生产车间/纸管存放分切区的普工/技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超标;中央储供料间的普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不超标。

高温:用人单位作业工人在PE薄膜机5号机接触的温度超标,在PE薄膜机3号机接触的温度不超标。

工频电场:用人单位的作业工人接触工频电场强度不超标。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臭氧、噪声、高温、工频电场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粉尘(其他粉尘、聚乙烯粉尘):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浓度不超

臭氧:用人单位的作业工人接触臭氧浓度不超

噪声用人单位生产车间/纸管存放分切区的普工/技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标;中央储供料间的普工接触噪声的40h等效声级均不标。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1PE薄膜机、空气压缩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较大;

2PE薄膜机未设置隔声措施;

3生产车间多台设备之间未设置隔声设施,产生噪声相互叠加

4)作业工人单班长时间作业

高温:用人单位作业工人在PE薄膜机5号机接触的温度超标,在PE薄膜机3号机接触的温度不超标。

高温超标原因分析:

生产车间通风降温效果不好,且工人每班作业时间较长。

工频电场:用人单位的作业工人接触工频电场强度不超标。

建议:

1生产车间PE薄膜机产生噪声强度较大,建议用人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PE薄膜机分区设置,区与区之间设置物理隔断,以降低各设备之间的相互影响。

2)生产车间/纸管存放分切区作业工人接触噪声强度较大,建议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增加生产班制或减少工人每班工作时间,降低噪声对其危害。

3)夏季生产车间内温度较高,建议条件允许情况下,降低工人在车间的作业时间,同时建议在车间增加冷风机,加强车间通风;为工人提供清凉含盐饮料、提供防暑药品等措施,防止中暑发生。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发挥防护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开启现有防护设施,对维护保养的设备应补充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维修记录。

5)为生产车间/纸管存放分切区作业工人发放符合要求的防噪声耳塞,并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噪声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的制度。

6管理组织要切实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7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8)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技术审查

专家评审意见

现场调查及现场采样检测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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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