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用人单位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辅助用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等各项评价内容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评价建议: 1.整改性建议措施 (1)总体布局 存在问题:用人单位所在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N,非生产区(办公楼、休息室)位于厂区北部,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生产区位于厂区的南部,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建议:用人单位应注重脱硫装置、脱硝装置、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的监测、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区排出的废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避免顺风逸散的废气对非生产区的工人产生健康影响。 (2)防护设施 存在问题1:钼镍分离车间的回转窑出料口逸散的粉尘超标,回转窑设置的除尘装置未能使工作场所逸散的粉尘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建议:钼镍分离车间的回转窑出料口逸散的粉尘超标,用人单位应重点关注,回转窑出料口附近增加除尘装置,设置上吸罩等。 存在问题2:钼镍分离车间的桨化池焙烧料进料仓逸散的粉尘超标,桨化池焙烧料进料仓未设置除尘装置。 建议:钼镍分离车间的桨化池焙烧料进料仓逸散的粉尘超标,用人单位应重点关注,桨化池焙烧料进料仓设置除尘装置。 在日常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安排和督促工人在作业结束或开始前及时清扫设备,避免粉尘堆积。 (3)应急救援措施 存在问题1:用人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演练。 建议:针对CO中毒,HCl和NaOH化学性眼灼伤、皮肤灼伤,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 存在问题2:钼镍分离车间未设置SO2、NOX、CO检测报警器。 建议:钼镍分离车间脱硫装置、脱硝装置附近设置SO2、NOX、CO检测报警器。 存在问题3:矿热炉车间未设置CO检测报警器。 建议:矿热炉车间的矿热炉附近设置CO检测报警器。 (4)职业健康监护 存在问题1:体检项目不全,职业健康检查因素缺少针对矽尘、SO2、NOX、CO、CO2、NH3、HCl、ZnO、高温的检查项目。 建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因素),应结合劳动者接触(或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同时邻近作业岗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产生的影响应一并考虑,故用人单位应增加矽尘、SO2、NOX、CO、CO2、NH3、HCl、ZnO、高温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存在问题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 建议:每次职业健康检查后都要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及时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详细调查劳动者职业史和既往史,做好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资料的归档整理。 (5)个人防护用品 存在问题:用人单位给作业工人配发的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为3号滤毒盒(防护有机气体及蒸汽),不能起到防护效果。 建议:用人单位应为员工配备7号和4号滤毒盒,其中4号滤毒盒针对钼镍分离车间接触NH3的作业工人使用。 7号滤毒盒防护范围:酸性气体和蒸汽,如SO2、HCl、NOX等;4号滤毒盒防护范围:NH3等。 (6)职业卫生管理 存在问题1:用人单位未在存在或者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存在问题2:警示标识内容不全,缺少“当心有毒气体”、“戴防毒面具”、“注意高温”等警示标识。 建议:用人单位应设置的高毒物品告知卡、警示标识及位置详见表1。 存在问题3:用人单位计划在本次评价完成后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议: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及时取得申报回执。 表1 用人单位应设置的告知卡、警示标识一览表 车间/场所设置地点针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高毒物品告知卡数量钼镍分离车间球磨机粉尘、Na2CO3、噪声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噪声有害、戴护耳器—1套空压机噪声噪声有害、戴护耳器—1套回转窑出料口焙烧料粉尘、SO2、NOX、CO、CO2、可溶性镍化合物、钼(可溶性化合物)、高温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当心有毒气体、当心中毒、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注意高温可溶性镍化合物告知卡各1套脱硫装置加料处NaOH当心腐蚀、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1套脱硝装置尿素、SO2、NOX、CO、CO2、噪声当心有毒气体、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通风CO、NO2告知卡各1套压滤机浸出工操作处可溶性镍化合物、钼(可溶性化合物)、噪声、高温注意通风、当心中毒、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高温可溶性镍化合物告知卡各1套压滤机沉钼工加料处钼(可溶性化合物)、MgCl2、HCl、NH3、NH4Cl、噪声当心腐蚀、注意通风、当心中毒、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噪声有害、戴护耳器NH3告知卡各1套沉钼工NaOH加料处NaOH、噪声当心腐蚀、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1套双效蒸发器巡检处噪声、高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高温—1套矿热炉车间矿热炉粉尘、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铜尘、SO2、NOX、CO、CO2、噪声、高温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当心有毒气体、当心中毒、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高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CO、NO2告知卡各1套脱硫装置NaOH加料处NaOH、噪声当心腐蚀、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噪声有害、戴护耳器—1套原辅料库原辅料库粉尘、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钼(可溶性化合物)、ZnO、铜尘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当心有毒气体、当心中毒、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告知卡各1套化验室化验室HCl、NaOH当心腐蚀、戴护目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1套2.持续性和预防性建议措施 1)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2)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作业工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在现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下,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应发放到工人手中,不应替领、代领,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做好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3.职业病防治后续工作及建议 1)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进行评价。 2)用人单位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