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
用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3.8.30 | |||
地理位置 | 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红檀树村华新水泥厂西侧 | 联系人 | 金柏全 | |||
项目名称 |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项目简介 |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建设项目一线生产员工28人(男工26人,女工2人),其中外委人员10人。 | |||||
项目负责人 | 段文龚 | 报告完成日期 | 2023.8.21 | 报告编号 | ZHTJ/ZW-SJ-2023-001 | |
现场调查人 | / | 现场调查时间 | / | 企业陪同人 | / | |
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 企业陪同人 | / | |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氨、硫化氢、一甲胺、二甲胺、甲硫醇、电焊烟尘、噪声、锰及其无机化合物、NOx、CO、紫外辐射等,可能引起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中暑等职业性急性损伤。 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铅、汞、镉、铬、沥青烟、汽油、甲醛、煤焦油、甲苯二异氰酸酯、臭氧、噪声、紫外线、红外线、工频电场、高温、振动、高处作业。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硫化氢、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物质;氨、一甲胺、二甲胺、甲硫醇、硫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物质。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合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及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判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要求设置有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制定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救援设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职业卫生管理。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设计专篇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测各作业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能够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在建设期或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 审查结论: 同意修改后通过《设计专篇》评审,《设计专篇》按评审组意见修改完善,经评审组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 |||||
现场调查及现场采样检测影像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