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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案例

ZHTJ/ZW-YP-2023-001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项目

分类:职业卫生评价案例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07.2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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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

用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7.29

地理位置

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红檀树村华新水泥厂西侧

联系人

金柏全

项目名称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项目

项目简介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建设项目一线生产员工28(男工26人,女工2人)其中外委人员10

项目负责人

段文龚

报告完成日期

2023.7.19

报告编号

ZHTJ/ZW-YP-2023-001

现场调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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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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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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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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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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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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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华新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投产运行期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氨、硫化氢、一甲胺、二甲胺、甲硫醇、甲烷、电焊烟尘、噪声、锰及其无机化合物、NOx、CO、紫外辐射等,可能引起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中暑等职业性急性损伤。

建设施工期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水泥尘、泥土尘、电焊烟尘等)、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醛、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手传振动等,可能引起尘肺、职业性甲苯中毒、职业性二甲苯中毒、职业性氮氧化物中毒、职业性锰中毒、职业性中暑、职业性噪声聋等职业病。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硫化氢、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物质;氨、一甲胺、二甲胺、甲硫醇、硫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物质。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1号修改单,建设项目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业”的环境卫生管理类;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属于N782环境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属于一般类。

结合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人员、接触时间及防护措施情况及该行业职业病发病风险综合分析考虑,判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经工程分析、经验分析可见: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经采取本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做好防尘毒、减振降噪、防暑降温等措施后,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产生的危害可控,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可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如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操作不当等,可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发生中毒、腐蚀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夏季高温季节,高温作业环境还可能导致中暑的发生。因此,该项目应做好应急救援,降低急性危害发生的风险。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报告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人正确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在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不变更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技术审查

专家评审意见

审查结论:

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审,评价报告》按评审组意见修改完善,经评审组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现场调查及现场采样检测影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