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报告查询入口→


职业卫生评价案例

ZHTJ/ZW-XP-2023-005郑州航空港区尉州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分类:职业卫生评价案例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08 16:14
字号选择:

手机阅读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网上公开

用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尉州加油站

公示时间

2023.08.08

地理位置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大营镇梁家村西500

联系人

徐建刚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尉州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郑州航空港区尉州加油站(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大营镇梁家村西500米,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圆,生产规模为年加油量1000吨,其中柴油600吨、汽油400吨。用人单位总劳动定员为8人,其中加油工4人(女职工),洗车工2人(女职工),管理员2人。

项目负责人

段文龚

报告完成日期

2023.7.28

报告编号

ZHTJ/ZW-XP-2023-005

现场调查人

段文龚、刘书坤

现场调查时间

2023.5.30

企业陪同人

徐建刚

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耿伟杰、郭小海、闵应升、刘书坤、段文龚、孔郑阳

采样检测时间

2023.6.5-6.7

企业陪同人

徐建刚

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苯、甲苯、二甲苯各工种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不超标。

溶剂汽油:各工种接触溶剂汽油的浓度均不超标。

噪声:各工种接触噪声的浓度均不超标。

工频电场:各工种接触工频电场的浓度均不超标。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用人单位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辅助用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等各项评价内容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国家主席令[2018]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评价建议:

1.整改性措施建议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2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按要求取得申报回执。

3)建议用人单位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持续性和预防性建议措施

1)用人单位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若发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控制措施;将定期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2)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作业工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在现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下,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更换频率,确保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有效;进一步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应注明发放防护用品型号、参数等信息),应发放到工人手中,不应替领、代领,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使作业工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做好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细化、完善相关的执行记录,完善相关档案。

3.职业病防治后续工作及建议

1)今后如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有变化而导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及因作业人员生产制度、接触时间等情况变化导致接触浓度或强度变化使职业病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进行评价。

2)用人单位如今后进行项目建设,应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技术审查

专家评审意见

审查结论:

1.建议《现状评价报告书》修改后通过,《现状评价报告书》按评审组意见修改和完善,形成报告修改说明,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确认存档备查。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现状评价报告书》及评审组提出的建议逐项进行整改,编制建议落实情况说明,存档备查。

现场调查及现场采样检测影像


image.png


image.png


备注